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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法庭“搬”到江边 现场审理非法捕捞案

2020-11-28 10:37:54 信息来源: 编辑:刘佩佩

四川经济网讯(叶昌荣 记者 杨波 侯云春 文/图)水产品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环境资源。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日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巡回法庭方式,在菜坝镇临江的院坝内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内发生的一起非法捕捞案进行公开审理,该镇部分干部和群众旁听庭审,现场接受普法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29日,被告人何某在长江流域禁渔期内使用违禁渔具在岷江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渔获物2.8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悔罪,巡回法庭当天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区法院和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渔业站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并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着力提升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渔业站站长刘晓欢表示,下一步将在沿江乡镇,继续开展渔政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同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重点区域设置全天候监控设施,增强渔政工作人员力量,提高渔政取证设备水平,增强渔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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