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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可异地投诉!川渝消委会携手共建跨区域维权机制

2021-01-13 16:19:04 信息来源: 编辑:刘佩佩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何羽佳)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标志着川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降低往返两地的维权成本。

据了解,两地消费者在重庆、四川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协)投诉。接收投诉的消委(协)会要认真、详细地了解、记录投诉的有关情况,同时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初步认定,并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将该投诉转至被投诉方经营地的消费者组织。

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委(协)收到转办的投诉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审查投诉方及被诉方的主体资格和投诉内容,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及时告知转出地消委(协)及消费者;不予受理的,将书面告知消费者及对方消委(协)并说明理由。

同时,对决定受理的投诉,消委(协)将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疑难、复杂的投诉,调查调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结束调查调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转出该投诉的相关消费者组织。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经营地在重庆但注册地在四川,或者实际经营地在四川但注册地在重庆的经营者,两地首先接到投诉的消委(协)要及时将相关投诉信息进行跨区域通报,两地消委(协)可联合开展投诉处置。收到消费者投诉所在地消委(协)如发现异地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对方消委(协)提供线索,并由经营者所在消委(协)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移送予以查处。

据介绍,为确保重庆市、四川省各级消委(协)有效联系、及时沟通,两地设置了川渝异地消费维权联络员,加强消费维权信息交流共享,及时交换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和全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维权案例、消费警示、消费维权动态;联手开展维权活动。针对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新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川渝专题研讨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观点等,共促川渝消费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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