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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自然生态环境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法庭开庭公审

2021-04-16 11:33:35 信息来源: 编辑:梁鹏

四川经济网阿坝讯(伍排勇 颜威 记者 庄媛 文/图)“被告人邓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处3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近日,汶川县卧龙特区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邓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杀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宣判邓某某获刑3年零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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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审

2019年1月左右,被告人邓某某使用其所持有的一支火药枪,先后在其住所旁的菜地内猎杀锦鸡2只,被猎杀的锦鸡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腹锦鸡。2020年2月28日,汶川县公安局在被告人邓某某位于汶川县威州镇通山村2组的家中查获疑似枪支3支,均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

经庭审,被告人邓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3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2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邓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判处罚金3000元;同时,对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被告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0000元。

同时,为培育卧龙自然保护区内群众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特邀请了卧龙小学师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两委干部等社会各界100余人参加旁听。

“野生动物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通过这次庭审,我要告诉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要保护野生动物,不要随意扑杀野生动物。”卧龙小学六年级学生罗雅馨现场听了公开审判后说要让家人们都行动起来,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

“此次公开审判严厉打击了非法猎杀害野生动物犯罪,更为试图想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人敲响了警钟。” 阿坝州人大代表、卧龙特别行政区管理局局长何小平表示,此次公开审判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也推动了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将有效引导群众尊重自然,用法治守护好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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