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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县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1-04-19 11:06:40 信息来源: 编辑:王颖

四川经济网德阳讯 (段小虎 记者 钟正有)近日,德阳中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谭某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中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中江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某甲,因经济拮据,为获得钱财,明知其提供的银行卡交由诈骗团伙作为诈骗涉案资金结算、流转使用,仍将自己实名新办理的银行卡(含U盾、电话卡)交由犯罪嫌疑人谭某乙(另案处理)贩卖给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谭某甲贩卖其本人办理的5张银行卡给诈骗团伙,从中获利2500元。犯罪团伙利用谭某甲提供的银行卡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40余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谭某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犯罪提供支付金额1000余万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制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当庭判处谭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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