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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 旌阳公安持续“亮剑”

2021-05-12 13:21:06 信息来源: 编辑:吴运红

四川经济网德阳讯 (赵彬羽 记者 钟正有)从3月1日起,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连日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河道、湖泊,严厉查处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劝阻游钓人员,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

“河对岸的大爷,现在是禁渔期,请立即停止垂钓……”在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河大回湾处,双东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利用车载广播对一名钓友进行喊话宣传。据了解,凯江河流经双东镇境内有近10公里,3月1日以来,双东派出所每天都会安排警力,对沿河两岸开展巡查,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禁渔宣传、劝离游钓群众、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有些地段警车没法开进去,我们就步行巡逻,对比较远的地方,我们也会使用车载广播进行喊话劝离。”双东派出所民警颜杰告诉记者。

记者在该局孝泉派出所了解到,4月19日晚,该所民警在辖区河道巡逻时发现一名使用地笼捕捉小龙虾的村民,立即予以制止,将其地笼没收并对其进行了禁渔法规宣传;当民警走到邻姑泉河段时,又发现一男子手持捕鱼工具,正在河道内捕捞鱼虾,经民警盘查,该男子黄某对使用自制的电瓶捕捞鱼网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因为黄某的行为违反了《渔业法》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我们依法对电渔工具进行扣押,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目前,已将情况通报给旌阳区农业农村局,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依法对黄某进行处罚。”孝泉派出所民警易辰茜告诉记者。

无独有偶,就在当天,天元派出所民警在石亭江沿岸巡查时,也发现了一中年男子正在河堤处使用地笼捕鱼。“你使用法律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捕捞水产品,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现在我们依法传唤你,请你配合调查。”经民警清点,现场起获地笼网、渔网各1条,渔获物包括江鱼20余条、江虾10余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从该局政治处宣传部门了解到,旌阳区境内的石亭江、绵远河和凯江河是长江流域的沱江、涪江水系的主要支流,也是长江“十年禁渔”的重点水域;分局积极对接旌阳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辖区派出所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强化群众法律意识,让“禁渔令”深入人心,开展经常性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截至目前,该局辖区派出所对沿河群众开展宣传教育7000余人次、劝离游钓人员60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行为5起、收缴非法捕捞工具5副(套)。而记者在采访中路过德阳市区黄河桥时也看到,昔日桥上密密麻麻的群众钓鱼的情况已不复存在,绵远河(旌湖)两岸也鲜有人在垂钓。

“下一步我们对沿河两岸的群众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对河道加强巡查,对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该局政治处宣传部门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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