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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交警多措施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

2021-10-14 15:43:49 信息来源: 编辑:梁鹏

为全面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遂宁公安交警将城区各类突出违法作为整治重点,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素质,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工作现场

加强学校周边秩序管控

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交警支队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护校岗”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利用交通管制栅栏对校园周边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社会车辆通行。同时,劝导学生家长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在临时接送点,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井然。

强化违法行为整治。在校园周边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安排专人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力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通过强力度整治、高密度巡逻,从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提升认识。以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出行计划为契机,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全力提高广大学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对非机动车违法劝导力度

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卡点,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行经路口不依次等候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高峰岗、护学岗、固定岗,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在电动自行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通过散发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现场讲解等方式,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劝导教育,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入行。

把重点企业、社区作为宣传交通法律的阵地,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策略,广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大力营造“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9月至今,全市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13000余起,拆除遮阳伞125个。

加强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管理

坚持常态化治理。加强对城区各主次道路进行重点整治,突出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管理。在早晚交通高峰期间,集中警力在滨江路、凯旋路、遂州路等地设置检查卡点,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对在路口有违法苗头的不礼让行为,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阻止违法行为发生,对视线内可拦截的不礼让违法行为,当场予以拦截。在平峰时段合理选取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执法。

坚持惩罚与教育并行。一线执勤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坚持宣传与查处并行的方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面对面向违法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宣传讲解“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劝导力量。加大对交通文明劝导员、志愿者的培训、指导、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挥动手中旗帜,引导行人有序过马路,劝导不文明行为,提升其执勤点位的管事率。九月至今来,共查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8000余起。

加强车辆静态停放秩序整治

科学安排勤务。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监管、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有车辆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乱停乱放的,对有车主在现场的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执勤人员将依法对其违停车辆贴上违停通知单,严防交通“堵点”“乱点”的发生。

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积极与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对市场周边、学校周边、车站周边等重点路段车辆占用人行横道、商铺门前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等各类违停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纠、严管、严治,保障道路畅通干净无阻。

加强面对面宣传。执勤人员在整治车辆违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川经济网记者 张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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