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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 助力乡村振兴新发展

2021-11-22 17:06:23 信息来源: 编辑:唐千惠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 

党建引领,办好民生福祉“头等事”。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繁重,我们越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的组织作用。要注重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关注群众多元化需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要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基层党组织在乡村院坝、兴趣团体中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便民服务,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要不断缩小治理单元。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群众自治圈”,强调小单元的协商议事方式,便于公共参与。

多元共治,画出共同理想“同心圆”。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要鼓励社会各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孵化优秀社工人才,搭建优质社区平台,深化“三社联动”。要强化兴趣团体的社会管理作用。鼓励支持农村成立老年文化协会、爱心互助协会等兴趣团体,强化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引导、参与作用,进一步提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要破除公民“看客心态”。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工作机制,推动公民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科学治理,找准改革发展“公约数”。基层治理因各民族、地理、历史等因素不同,决定其复杂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运用正确方法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要坚持适度原则。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的关系,允许动员社会自治力量来消解和调适政府部分“分内”之事。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解决社会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各种矛盾。要正确把握自治法治德治的辩证关系。确定“三治”主体的不同地位和作用,确保各主体间既分工明确又有机融合,进一步总结、提炼、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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