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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非法捕捞者放生5万尾鱼苗修复生态

2021-11-26 16:02:47 信息来源: 编辑:易陟

翁光建 邓凌瀚 川经瞭望记者 常坚 

四川经济网眉山讯 (翁光建 邓凌瀚 记者 常坚)11月25日,非法捕捞者童某、范某、廖某某等3人在眉山市彭山区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购买的鱼苗放流到岷江,用于岷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修复,也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买单。

今年9月,非法捕捞者童某、范某、廖某某等3人在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大塘村南方家私下游岷江河岸边下网捕鱼,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经认定,童某等3人使用的拦河网属违禁渔具,其捕鱼行为对岷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违反了禁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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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放5万尾鱼苗现场

经渔政相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后,童某3人深刻认识到其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对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25日早上,童某3人自愿接受处罚,用实际行动向岷江天然水域投放5万尾鱼苗,弥补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据了解,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眉山市彭山区在2020年3月颁布了十年禁渔期,从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2029年12月30日24时止。禁止捕捞范围为全区境内河流等天然水域(含政府规定禁渔水域)。在禁渔期间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网、拖网等工具进行捕捞,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渔事活动。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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