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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乐山讯(记者 蒋培路 文/图)1月1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乐山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相比往年,乐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全市约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它重点场所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区域约占全市辖区面积的60%。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祥和幸福的节日氛围,乐山市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022年1月,乐山市各县(市、区)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重新划定禁燃禁放区域。
根据重新划定的禁燃禁放区域规定,乐山市市中区辖区内的主要街道、社区、村镇等场所,高新区辖区内及东南西北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乐山大佛景区、乐山市明月公墓、乐山市人民公墓等场所,乐山中心城区与周边6个区县的空气传输主通道等禁止燃放。同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也包括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市场、影剧院等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其他县(市、区)禁放范围以当地政府通告为准。
除了禁放区域,其他可燃放区域也应做到安全、文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为了方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定情况以及燃放环节安全注意事项,乐山市相关部门还专门制作了烟花爆竹燃放提示卡,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免费发放给广大市民,让广大市民能够了解禁放区域和燃放安全,确保文明、安全燃放。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干航介绍,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可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依法查处。
干航表示,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相关法规视情节依法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特别提醒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