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8-86696397 商务合作:028-86642864

当前位置: 四川经济网 > 原创 >新闻详情

四川: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2-01-26 17:09:48 信息来源: 编辑:王颖

四川经济网讯 (记者 廖振杰)1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我省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通知》明确,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相关部门将力争尽快实现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全面覆盖,并鼓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方式。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原则上采用集中统一方式办理参保登记。全网型快递企业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由省级公司统一在省本级办理参保登记,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也可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市(州)本级办理参保登记。单一型快递企业的基层快递网点统一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市(州)本级办理参保登记。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商业保险公司对同一伤害事故的调查结论,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统一在省本级办理参保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州)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生成支付计划后,由省本级直接支付。

《通知》还统一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明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缴费基数,以0.4%为缴费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实施过程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