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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李洋)在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中居民需要出资吗?2月25日,成都市住建局就成都市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居民每户按800元标准出资自来水户表改造,同时业主按照不低于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交存老旧住宅小区首期维修资金。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遵照中央、省老旧院落(小区)改造政策中关于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的工作要求,成都市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
一是承担户表改造中的居民出资部分,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原则上为居民按每户800元的标准出资自来水户表改造。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二是对于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的老旧院落(小区),应建立老旧院落(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机制。业主按照不低于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交存老旧住宅小区首期维修资金(面积按照业主所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同时在改造中,鼓励引导居民通过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