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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招商引资政策二十条(试行)》6月1日正式实施

2022-06-01 19:15:44 信息来源: 编辑:王颖

四川经济网广安讯 (夏佩  记者  何金委)日前,广安市印发《广安市招商引资政策二十条(试行)》,该政策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2年。作为市级层面规范性、引领性的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广安市招商引资政策二十条(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土地支持政策、税费支持政策、保障支持政策4个方面20条重点支持政策。

有奖励更有动力。政策指出,广安市将对新引进外来广安投资,符合该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广安的企业(不含建筑、房地产企业)提供包含项目投资补贴、转型升级补贴、科技创新支持、贴息补助、物流补贴等9项财政金融支持。以转型升级补贴为例,该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符合国家绿色化技术改造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在土地政策支持方面,政策指出,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需要并积极争取省级计划指标;针对安排签约项目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按绿色审批通道挂牌出让项目用地;产业用地可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别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差别化年期出让等供应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鼓励工业项目集约节约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入驻园区租赁工业标准厂房。

税费支持政策方面,政策明确了部分财政性资金和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费扣除细则,对年度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在本地申报个税的企业高管,在住房、医疗、教育、探亲、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适当奖励激励。

保障支持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据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并将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管线主接口等按规划由供应主体接通到企业用地红线处;全市范围统筹节能能耗指标和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需要;按相关规定给予人才政策保障,免费为引进企业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服务;对重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节能评估等报建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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