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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

2022-06-23 16:18:13 信息来源: 编辑:刘佩佩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张诗若)6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综合〔2022〕12号)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深化重庆市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重庆市其余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等15个市“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上述市(区、县)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行农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智慧管理水平、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等10项主要任务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紧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建设等内容。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方面,将开展固体废物领域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路径及数据核算方法研究,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清单,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形成一批有特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固体废物治理典型模式。《指导意见》还提出,统筹区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并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推动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市协同应急处置固体废物等。

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绿色开采,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矿山、“无废”矿区等,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同时提出,推动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鼓励汽车、电子、石化等支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供应链绿色标准体系,构建绿色循环产业链等具体内容。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实施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等举措。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共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体系,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可回收物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限制过度包装,推广使用可降解替代产品,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成都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商品零售、电商、外卖、旅游等重点领域,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等具体措施。

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行全装修交付,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措施,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有序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强化施工场地源头监管,严格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等举措。

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打造专业化收集贮存示范项目,支持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支持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贮存设施。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常备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设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促进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收集利用。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工业窑炉等,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并支持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进料装置等具体内容。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深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探索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理处置补偿、“多产生、多付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危险废物跨区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返还或置换补贴等制度。逐步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管理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推动涉危险废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举措。

提升智慧管理水平方面,将优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共享各部门、各领域固体废物信息,打通川渝两地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数据采集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和企业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人工智能识别等管理措施,逐步实现对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信息的动态跟踪,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区域协同”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以信息发布、需求交换、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等为重点,建设“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

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探索通过资金引导、财税优惠等方式,重点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油基岩屑、盐泥、电解锰渣、赤泥、磷石膏、钛石膏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产业发展,鼓励企业优化工艺技术,加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优先支持高标准、高水平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培育以解决川渝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关键问题为导向的骨干企业,打造国内领先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探索构建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处置、再生产品制造与销售等为一体的循环产业链。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等5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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