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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德阳法院正式启动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

2022-09-22 16:39:49 稿件来源: 编辑:易陟责任编辑:黎琦

四川经济网德阳讯(记者 闫新宇 实习记者 陈康 文/图)9月22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试点工作集中管辖法院为什邡市人民法院,试点工作将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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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现场

据悉,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实施前,已立案的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并负责执行。集中管辖法院管辖内容包括一审普通行政诉讼案件,但行政非诉执行、立案审查仍由非集中管辖法院受理。

集中管辖法院管辖范围包括罗江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辖区一审行政案件,旌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其管辖行政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保留原行政审判庭机构、职数及人员,非诉执行审查仍由原管辖法院继续审查处理,立案审查仍在原管辖法院。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剑表示,市中院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非诉执行审查、执行及协助办案等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立案、异地立案、电子送达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采取发布公告、诉讼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切实推动集中管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为着力解决行政诉讼中的“两化三难”,即“司法行政化”“法院地方化”“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中央提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明确要求和改革方向,不仅加强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也是推动依法行政,解决行政实质争议最有力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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