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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 凉山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全省第三位

2022-10-14 21:34:25 稿件来源: 编辑:易陟责任编辑:刘艳

四川经济网凉山讯  (记者 胡智 陈国盼)10月14日,记者从凉山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2年凉山州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凉山州“加快绿色崛起,推进共同富裕”,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十三五”以来,凉山州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3%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均居全省第三位。

大美凉山

打好“蓝天”保卫战。凉山制定实施《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凉山州蓝天保卫战年度作战计划》,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泸沽湖

打好“碧水”保卫战。凉山通过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河长+检察长”协作和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施“清河行动”,开展非法采砂、城镇生活污水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西昌邛海入选全国首批、四川唯一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美丽凉山

打好“净土”保卫战。凉山建立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监控名单,108家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安全自行监测和监督监测,排查各类隐患,防范新增污染。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凉山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9年保持“双增长”。“十三五”以来,全州累计完成营造林1509.62万亩,森林面积增加564.69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3648.7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6.86个百分点;草原生态修复305.4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85.2%提高到86.2%。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3.6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92平方米。

凉山美景

2022年1月,凉山州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程(试行)》,创造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凉山样板,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推广运用。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4件,确认生态损害赔偿金额1340.31万元,全省排名第7名。

同时,凉山持续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生态产业助农增收,助力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1年底,全州累计实现林业旅游康养收益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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