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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法院:严惩拒执犯罪,被告人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23-03-09 17:31:06 稿件来源: 编辑:王万川责任编辑:郑红梅

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查明被告人杨某明另有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该案是南部法院2023年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拒执罪案件。今年以来,南部法院从实际出发,抓早抓实打击拒执工作,并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深入融合,坚持有力有效惩治拒执犯罪,持续高压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今年以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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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16年前后,债权人张某华等7人分别以借款合同纠纷将杨某明诉至南部法院,请求杨某明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明向上述债权人偿还借款本金395.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被告人杨某明在执行期间借用他人银行卡进行大额经济往来,其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的审结,彰显了南部法院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的决心。今年以来,南部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共判处2件2人,既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打击拒执行为强大舆论声势,又展示了南部法院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南部法院将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完善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权威、推动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教育被执行人敬畏法律,莫存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全力营造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的良好执行氛围。

(殷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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