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10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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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胡敏)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宣读了《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我省7家单位、11名个人获表彰。
据介绍,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22余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重要任务,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广普及强大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先后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每年分层分类培训青壮年农牧民、农村基层干部、教师20多万人次;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全省中小学校达标率93.1%,在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学前学普”行动,实现民族地区52县全覆盖,“学前学普”行动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写入《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为国家统一实施学前儿童“童语同音”计划贡献了四川智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推广方面,完成全省168个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评估,并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监测通报机制。全省普通话水平等级年测试量60万人次,有力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普通话水平认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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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
先进集体(7个)
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四川民族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
先进个人(11个)
汪万凤 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周作明 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
胡 秀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副校长
漆 英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正高级讲师
鲁 华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
王韦皓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刘 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刘 瑾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科长
王梦颖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教师
李建军 乐至县东山镇镇长
祝 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保障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