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1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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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消息,截至2023年5月18日,该所通过“三书模式”成交项目604宗,交易规模突破1亿元。这一可喜可贺的成绩,“翻开”了该所全国首创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新篇章。
该所首创推出的“三书模式”结合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关政策精神,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做法,创新了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新方式,拓展了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新领域,彰显了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新力量。
“‘三书模式’的应用,有效防控了农村产权交易风险,防范基层腐败,避免和减少纠纷,对维护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和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相关资深律师表示。
据介绍,通过“三书模式”经办的每一宗业务均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征集受让方,严防私下交易,流转交易过程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简洁明了、标准统一。确保了办理时交易流转合法合规、符合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愿。有效发挥了公共法律服务“黑匣子”功能,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双方全面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书模式”用法治思维助力农村产权盘活
近年来,该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夯实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德阳名片”。
2018年3月,率先提出用“三书”勾勒“良法善治”线条,晕染“惠农强农”色彩,描绘“为民谋福”纹理,不断拓展“三书模式”应用领域,助力德阳基层治理走深走实,擦亮了“法治底色”。
2018年8月,该所联合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德阳市诚信公证处推动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落地,完成首个案例。通过三项审查、三项监督、三项服务功能,推动农村闲置农房使用权实现规范良性流转,用法治思维助力农村产权盘活。
目前,“三书模式”已拓展运用于安置房合同权利转让、无证商品房合同权利转让、宅基地有偿退出、集体资产处置等七个方面。
同时,获司法部高度认可,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三次写入德阳市《政府工作报告》,入选中共德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度《德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典型案例集》,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农三书》商标、著作权注册,并作为知识产权成功进行市场转化,创新成果经验输出到省内外,吸引全国各地投资者到德阳农村地区发展兴业。
“三书模式”借乡村振兴之势务助农之实事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
彼时,该所顺应形势,主动作为,联合公证、律师等机构抽样走访调查了德阳全市1000多个乡村。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空心村现象突出,平均每个村至少有5栋以上农房闲置,农房资源浪费严重,供给双方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农民出租闲置房屋增加收入意愿强烈。另一方面,缺少平台推广以及法律程序保障,承租人顾虑重重、望“房”兴叹,如何让闲置农房“活”起来,成为实现乡村振兴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后,该所联合有关部门、公证、律师等机构多次研讨论证,从现实需求出发,不断细化完善闲置农房流转程序设计、可行性操作、过程风险防范等,以法律视野规范农房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和资料要件,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使交易双方吃下“定心丸”,兜牢公平正义底线。
作为德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该所始终本着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不仅公平公开公正的做好流转全程指导服务,切实规范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同时,广泛推广“三书模式”,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助力乡村振兴。
在谈及“三书模式”的最大亮点?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书模式”的本质是用三方规范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简化农村闲置农房流转过程中复杂且不可靠的多项流程,为交易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降低办理成本、提高办理效率。同时,作为市场存量大、操作复杂的交易品种,农村闲置农房流转的“三书模式”在整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而“三书模式”因其适用广泛的原则,在其他领域也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如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可引入律师、公证参与服务,以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固定处罚证据和处罚依据及适合的处罚幅度,从而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减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当前,“三书模式”广泛应用和全面传播,不仅“迎来”了良好的口碑,也不断为民谋福,有效地助力了乡村振兴。
延伸阅读
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是指《律师法律审查意见及见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
《律师法律审查意见及见证书》围绕解决交易主体合法性问题,针对自主交易合同中存在的主体资质不清、标的物产权不明,导致交易合同无法律效力、事后产生产权及债务纠纷等问题。由律师事务所在交易前对转让方资质、受让方资质及流转房屋权属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流转交易合同合法合规。
《公证书》围绕解决交易过程真实性问题,针对自主交易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证据缺失、告知不及时,导致事后毁约、产生纠纷等问题。由公证处全程参与农房流转交易各环节,确保交易过程得到全程监督。
《交易鉴证书》围绕解决交易服务欠缺性问题,针对农房流转中供需信息不畅、效率不高、矛盾调处困难等问题,由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为流转双方办理流转合同签订、流转款项支付等具体手续,并提供保险、报建等全流程服务。
(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