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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5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23-10-12 12:13:01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四川经济网达州讯(吴彤 记者 王晓英 赵权军)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司法部近日表彰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方才海、向雷、龚继权、邹昊燃、贾召敏等5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通川区复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好辖区平安、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贾召敏,通川区凤西街道新锦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新锦社区居民主要由失地农民构成,社区内部矛盾错综复杂,家庭、邻里争端不断,各种矛盾难以调和。贾召敏通过摸排纠纷,摸清实情寻根源,找准思路破难题,总结出“一摸、二询、三调、四解”工作方法,多年来成功调解了200余件纠纷。

向雷,渠县岩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为更快、更好、更高效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他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调解技巧,创新推出的“4+N+1”调解工作法在全县推广,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积极作用。

方才海,宣汉县普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二十多年来,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4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80多场,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还获得了省司法厅授予的“最美调解员”称号。

邹昊燃,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围绕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纠纷、劳务用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任务都取得圆满成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龚继权,达川区石梯司法所所长。曾刷新达川区一年房屋拆迁安置矛盾纠纷调解记录,创造一年内参与调解处理民间纠纷7000余件的成绩,其提出的人民调解“五三”机制还被纳入达川区法治微改革项目,进行普遍推广。

编辑:何羽佳
校对:高艳
责任编辑:黎琦
审核: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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