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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事。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食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蔬菜农药超标 超市被处罚款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委托检测机构对某超市销售的韭菜进行食品抽样。检测显示,该批次韭菜农药残留量已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据此,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市处罚没款15049.8元。其后,超市经营者既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没款。
2022年9月,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顺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处罚没款及逾期加处罚款。经审查,顺庆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院多方调查 案件成功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顺庆法院对超市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对超市进行实地走访时,执行干警发现该超市仍在正常经营。因超市的货物多为鲜活食品,若予以扣押,扣押物品不宜处置。为最大限度推动执行进度,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该超市的法律主体性质为个体工商户,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对超市经营者的相应财产进行执行。
近日,顺庆法院对超市经营者名下相应额度的银行资金予以了冻结并扣划了罚没款及加处罚款, 共计30049.8元。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顺庆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涉食品安全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严把食品安全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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