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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23-12-16 11:09:33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刘佩佩校对:赵丁责任编辑:杨璐审核:刘艳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苏俊  毛春燕  许芸浩)12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局获悉,为继续落实国家、省、市软件产业发展最新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研发和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由成都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结合成都市实际对《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了《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据介绍,《管理办法》由总则、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监督管理四部分构成。

据成都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办法所指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与应用,功能、性能先进或可打破行业封锁、垄断,产品质量可满足行业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不包括研制单位开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

申报企业和申请认定的软件产品,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址在成都市的企业;

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申请首版次认定日期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首次发布且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

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者应不低于5%,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者应不低于8%;该软件产品累计研发投入须超过100万元;

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

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测评,或提供权威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500强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

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内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办法》还明确了优先认定的条件。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参考国家标准GB/T 36475给予优先认定。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监督措施。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单位,将撤销认定,收回已拨付支持资金,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经信局各类支持资金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参与评审的专家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非法占有申请企业的科技成果、出现重大失误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专家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可以获得哪些支持呢?

据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上半年印发的《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单位、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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