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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丨花8000元想换“破镜重圆” ?求助“情感导师”要谨慎

2024-03-15 15:37:03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刘佩佩校对:高艳责任编辑:黎琦审核:杜静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 文/图)“心中无杂念的快乐”、“十二星座运势”……假如你为这些短视频点亮了小红心,在算法的智能推荐下,更多的类似视频会被推送到你的首页,比如“恋爱中的常见错误你中了几条”,并在最后“情感导师”会强调“有一次免费咨询的机会”。当心!这其中或许涉及消费“套路”。

3月15日,四川省“保护消费权益  激发消费活力”新闻通报会在蓉召开,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周静介绍了2023年四川法院系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通报十大典型案例,这其中便涉及一起咨询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杜某某交8000元定制“情感挽回服务”,并未破镜重圆。

会议现场

典型案例:杜某某诉某文化传播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杜某某因个人情感关系出现问题,在看到某文化传播公司的情感咨询服务广告后,添加其销售人员微信,通过微信对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价款等进行了沟通,并向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了咨询费用8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咨询服务合同。付款后,杜某某要求某文化传播公司在当天安排第一次咨询服务,某文化传播公司无法按照杜某某的要求立即提供咨询服务,杜某某不满意提出退款,但某文化传播公司仅同意退款一半且一直未履行。杜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文化传播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用80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虽然杜某某与某文化传播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杜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咨询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杜某某因对咨询服务不满意要求退还服务费用,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予退还服务费用。同时,因杜某某在合同成立的当天即提出了退款申请,某文化传播公司尚未向杜某某提供正式服务,法院综合考虑案涉合同履约程度、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遂判决某文化传播公司向杜某某退还服务费7500元。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人们情感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转向网上寻求情感心理咨询,帮助解决各种情绪、情感方面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网络情感咨询服务行业迅速兴起。本案即为在网络情感咨询服务中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将此类咨询服务认定为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服务合同,认为不宜强制消费者履行,消费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在认定违约责任时也要考虑合同内容、履约程度和双方过错等因素。该案的判决,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众多情感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合法合规且更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促进网络情感咨询服务新兴产业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网络风险意识,谨慎筛选正规的咨询服务企业,理性看待感情咨询服务的预期效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导致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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