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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 文/图)“土壤一旦污染,治理修复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围绕持续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情况作了通报。
会议现场
李银昌表示,近年来,四川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系统治污,进一步完善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坚持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为使土壤法在四川切实落地落实,四川省不断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初步构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四梁八柱”。先后颁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填补了我省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在全国率先制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细化了“三块地”具体管理要求。出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补充了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土壤污染物限值。
坚持精准治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全省土壤污染情况及区域分布特征,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农用地管理坚持“控源头”,工矿用地管理坚持“防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坚持“守底线”。比如,在农用地管理上,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制度,在石棉等6个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什邡等20个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实施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农用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制度,重点排查可能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矿山矿企、重点行业企业、固废堆场等。
坚持科学治污,建立健全服务支撑体系。“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针对地方和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指南、建立环保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李银昌举例说,土壤污染调查评估质量是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重要因素。为此,建立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对关键环节开展抽查,在全省通报服务质量等情况,倒逼环保服务机构全面提升服务技术水平。
坚持系统治污,建立健全协同防控体系。一方面,实行先行先试制度,积极主动承担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等国家试点工作,从风险管控、技术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土壤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共治新方法、新路径和新模式。另一方面,实行分区管控制度,坚持“点-线-面”结合,开展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实施土壤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管控,实现土壤环境空间化、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探索土壤污染源头分区防控“四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