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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调解+督促”,10年借款纠纷化解在执行前

2024-04-18 12:23:55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万川校对:高艳责任编辑:郑红梅审核:张瑞灵

“欠了我十年的钱,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法官。”4月15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安平人民法庭以“调解+督促”的方式,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在执行前,使原告全额领到被欠10年的借款。

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阶段案件数量,缩短纠纷在院时间,嘉陵区人民法院以“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抓手,探索建立审判法官执前“调解+督促”的内部“执源治理”机制,切实加快生效裁判自动履行。

2013年,张志(化名)以某工程民工工资发放为由向李乾(化名)借款4万元,并向李乾出具借条。李乾后续多次向张志催收,张志均未偿还借款,李乾遂将张志诉至嘉陵区人民法院。经安平人民法庭罗法官审理,2024年1月,法院判决被告张志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乾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并在判决书末尾载明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时隔两月,罗法官接到原告李乾的来电,李乾无奈地表示自己虽然拿到了判决书,但被告张志仍然对自己的催收充耳不闻、不为所动。

因该笔借款已历时多年,为快速兑现李乾的胜诉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该案进入执行环节,罗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张志,劝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同时,罗法官释明,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可能面临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在权衡利弊后,张志最终配合法院主动支付了全部案款40967元,该案在执前即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中,审判法官在收到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后,通过充分释法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是践行执源治理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嘉陵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推动“立审执”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执行前,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更好更快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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