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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三星堆文创馆被这群法官“奇袭式”普法

2024-04-23 19:56:59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颖校对:曹越责任编辑:张萍审核:杜静

(视频拍摄、剪辑:胡宇)

四川经济网德阳讯( 田美佳  胡兴虹  记者 闫新宇)青铜时代的风吹过蜀地,在今天的四川省广汉市留下独具一格的文明印记,考古发现的众多精美宝物成为三星堆说不完的故事。

三星堆文物持续上新,三星堆文创也在不断上新,川蜀小堆麻将版盲盒、青铜纵目香器、神龙蟠蟠毛绒挂饰等。可爱的文创产品让古蜀文明不断“出圈”,走入当代人的心。

4月23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联合三星堆博物馆,在三星堆文创馆开展了一场名为“司法保护创新、‘新质’引领发展”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上午十点,三星堆里的游客已经络绎不绝。文创馆门口,德阳、广汉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为“堆堆迷”现身说法,并发动“奇袭式”提问。游客们拿着关于知识产权的普法册子快速背诵知识点,并踊跃回答。毕竟,谁不想拥有可爱的“堆堆”文创呢!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大家最近看乌苏啤酒诉鸟苏啤酒的新闻了吗?知不知道是侵犯了哪一类知识产权?”活动现场,法官们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帅哥,平时对知识产权有了解吗?”

“有了解,我就是搞专利申请的,我想请教一下……”现场竟然碰到一位专业选手,双方赶紧对专利申请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展开深入的沟通交流。

“你知道你穿的这件T恤上的logo涉及哪一类知识产权吗?”“你知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吗?”“你知道今年是第几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吗?”现场的有奖问答活动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前来围观。

“今天真是赶巧,既参观了三星堆博物馆,又学到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还领到了精美的文创书签,真是一举三得。”答对了题目的游客兴高采烈地说道。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阿姨,什么是知识产权”“叔叔,我也想要一张宣传单”“阿姨,我以后也要搞发明,设计很厉害的东西……”

因为偶遇这场普法盛宴,来三星堆博物馆开展研学活动的同学们早早在心中种下了保护创新创造成果的法治种子。

“这里游客众多,你们联合三星堆博物馆开展普法活动的宣传形式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刘忠来到普法宣传点,详细询问了解两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宣传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对本次宣传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干警们通过现场普法、发放资料、有奖问答、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游客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和侵权维权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尊重和保护他人创新创造成果意识。

接下来,广汉法院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宣传质量、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为激发创新原动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院力量。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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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创新、商业三者相结合的产物,三星堆博物馆近两年设计开发的各种文创产品呆萌可爱、独具特色,与其上新的文物一样广受大家的喜爱。

三星堆博物馆对青铜面具、神树、大立人等形象本身并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这些文物是古人所创造的,目前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基于三星堆相关文物形象进行二次创作。但在二创过程中,每个人对动漫人物等美术作品的设计、对光影取景等摄影作品的构图均有不同的想法,都是不同的创作手段,是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修饰的创作成果,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及独创高度的保护要求,就属于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模仿、抄袭他人已经创作完成的文创产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博物馆通常会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邀请专业的设计人员对文创产品进行开发设计。

那么,如果有一天三星堆博物馆邀请你为堆堆设计一款青铜人物动漫形象,你知道著作权归谁所有吗?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注意!著作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一经完成即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取得不以登记或发表为前提。实务中发生作品权属纠纷时,创作者对于创作完成时间的举证至关重要,但一些创作者往往无法自证作品完成的时间。

因此,在作品完成时及时进行作品登记,获得相应的《作品登记证书》,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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