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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苏俊 毛春燕 张恭浩楠 文/图)在第34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举行成都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此次,成都中院通报了7件典型案例。其中,包含2件刑事案件,涉及打击侵害残疾人财产和人身权益的犯罪;2件民事案件,涉及保护残疾人参与社会文化生活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利益;1件行政案件,保障因工致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救助权利;1件执行案件,切实保障残疾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1件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向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其中,罗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具有代表性。事件起因是,罗某某在某建筑工地提供劳务时不慎受伤,造成右手指挤压完全断离伤。事后其与包工头龚某某、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包工头、劳务分包单位并未如期支付相关款项,后罗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生效裁判明确包工头龚某某的赔偿金及违约金支付责任、劳务分包单位的一般保证责任。因给付义务人未履行,罗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积极督促引导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所有款项在29天内全部执行到位,切实保障残疾当事人胜诉权益“落袋为安”。
“本案加强了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应当体现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本案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秉持‘如我请执’司法理念,能动履职,优先选择沟通与督促的方式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引导,促使其及时履行给付责任,缩短执行周期,切实保障残疾当事人胜诉权益‘落袋为安’。”成都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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