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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起,成都将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推进住房“以旧换新”

2024-08-15 18:34:51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张肇婷校对:甘雨竹责任编辑:杜静审核:杨璐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李洋)8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自2024年8月16日起成都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此次“以旧换新”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具体来看,成都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记者注意到,成都市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首先,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同时,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

另外,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此外,成都市还将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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