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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行赴德阳调研指导《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执行工作

2024-09-14 11:27:02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何羽佳校对:高艳责任编辑:郑红梅审核:杜静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副处长白炼带队到德阳市城管执法局调研指导《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执行工作。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抽查了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裁量权使用情况,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使用情况的汇报,与一线办案人员围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和需求开展了座谈交流。

白炼指出,德阳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在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量罚标准;要做到同案同罚、标准统一,对于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要及时总结反馈问题,各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具有一定影响的问题要及时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确保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得到规范实施。

王明奎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把全面推行和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坚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坚持过罚相当的量罚标准,防止执法不公、权力滥用、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现象发生,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苏玉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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