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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 “以旧换新”……购买黄金珠宝如何避坑?四川消委支招

2024-11-13 15:15:54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刘佩佩校对:高艳责任编辑:黎琦审核:杜静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黄金珠宝近年来一直备受消费者的青睐,关于黄金珠宝的售后问题也逐渐凸显。”日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投诉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黄金珠宝售后问题凸显。

报告指出,部分珠宝商家为了揽客,宣称按实收价全额回购等保值增值的方式,当消费者要求回购时,商家却又以经营主体已变更为由拒绝回购。除此之外,还存在“一口价”黄金计价模式不透明,商品和按克重销售的商品不能进行调换;“以旧换新”商家不向消费者明示所换“工艺金”的品名、重量、纯度、单价等;珠宝首饰断裂、变形、变色、镶嵌件脱落等质量问题引发的售后争议。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时要保持理性,不能因为“按实收价全额回购”就冲动购买。回购通常会设定时间限制,年限越长其中充满的变数越大,如果遇到商家闭店、经营不善、更换主体等,消费者可能会面临回购无门的风险。同时,消费者还应仔细询问和了解产品的计价方式和售后服务,尤其是“一口价”黄金的克重和调换问题,要详细咨询清楚后再进行购买。购买时务必与商家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商品规格、纯度、价格、回购、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在购买后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凭证和票据。

相关案例如下:

案例1德阳市什邡市消委会自2024年6月以来陆续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城区部分黄金珠宝店以经营主体变更为由,拒不履行按实收价全额回购钻石饰品的承诺约定。经调查,涉诉黄金珠宝店为促销向消费者约定承诺“购钻石满4年后,凭吊牌、票据、证书可按实收价全额回购”,消费者购买钻石年满4年到店进行回购时,商家以经营主体已变更为由,拒不履行承诺。什邡消委工作人员通过数次现场调解,使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涉诉黄金珠宝店按照约定履行了按实收价全额回购的承诺,目前为众多的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案例22024年7月7日,消费者朱某投诉称儿子5月11日在达州市渠县某金店花费4800元购买“一口价”黄金耳饰,克重有3.57克。7月6日,朱某前往该店换款式被告知只能按照克重来换算,但购买时商家并未提前告知,认为商家虚假宣传。调解过程中,金店店长称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售后规定,商品购买后终身免费翻新,不能同等价位换款(扣手续费),购买时已告知清楚。经消委会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旗下有两家金店,可在另一家金店换款,支付600元手续费,朱某表示满意。

案例32024年9月17日,消费者王先生向资阳市乐至县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在乐至县某珠宝店花1905元购买“一口价”的足金吊坠,店员告知大约2.5克,回家称重发现只有1.7克,王先生认为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经乐至县消委工作人员调解,9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为王先生办理了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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