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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廖振杰)1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获悉,为培育人工智能链主企业,形成引领集聚效应,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要想成为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需满足七大条件
企业发展水平: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研发能力: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大模型、软件等领域不低于10%),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标志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技术达国内先进,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低于10件。
平台建设:企业建有人工智能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或有关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平台。
市场影响力:企业标志性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推广应用范围广阔。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
产业带动力:企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
运行管理水平: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获得金融机构投融资、市场估值较高。产品质量精良,管理模式创新,具有品牌核心竞争力,建有供方质量考核和保证制度。
企业的主体意愿: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作为,愿意深度参与产业链招商,联合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工作,带动产业链优化提升。
成为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有四大好处
将优先推荐链主企业申报、承担国家有关部委产业发展、科技攻关、场景应用等类别的项目。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优先推荐链主企业认定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倾斜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相关业务领域的省级创新联合体,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等攻关项目,牵头建设省级技术攻关和中试研发等创新平台。
优先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细分赛道产业联盟,联合推动制定行业标准,搭建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合作交流平台,促进生态圈融合。
对首次认定的链主企业,给予项目经费支持,用于产业链建设相关科技创新、技术升级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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