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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法官刘梦茹来到广汉市新丰镇村民王某某家中,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现场勘查。该案原告王某某系广汉市新丰镇某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A公司系某棚改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承建商。原告王某某认为被告A公司在施工后在其房屋墙角处挖了一处大坑,坑中淤积的污水,导致其房屋一角一直处于浸泡状态,且认为A公司存在施工不当,导致原告王某某的房屋出现多处裂缝。
现场勘察
为此,原告王某某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A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为了查清案情,切实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带领原告王某某、被告A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前往案涉房屋查看情况。
勘验过程中,刘梦茹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并对房屋损坏情况、水坑的积水情况、A公司的排水情况等进行仔细勘察,并详细询问细节,做好实况记录,为下一步厘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打下坚实基础。
一直以来,广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现场勘验工作,并将之作为审理复杂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本次现场勘察,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更准确、更直观的了解,对案件审理起到了重要帮助作用,并为处理同类型的纠纷积累了经验,也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与公正。
(广汉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