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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 实习记者 陈凤春)3月13日,成德眉资四市消委联合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例释义,让消费者认清消费陷阱。
案例一:跨区退车陷“僵局”
2023年6月2日,马先生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家4S店购买家用汽车,日常于甘肃省天水市使用。2024年6月1日,汽车在正常行驶中出现失去动力的情况,经天水市一家4S店检测更换了变速箱电子传感器,后于6月8日取车。6月9日,汽车在行驶中又出现失去动力的情况,马先生认为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拒绝甘肃天水4S店拆车检测维修的建议,联系购车的4S店要求退车,双方自行协商未果,寻求消委会帮助。
接到投诉后,锦江区消委会柳江分会调查发现,被投诉方是位于锦江区的销售者(以下简称“锦江4S店”),但投诉方所购车辆发生故障、维修均未在本省。后经投诉方同意,甘肃天水4S店对车辆进行拆车检测,发现故障原因为变速箱进水引起变速箱油乳化,认定为非汽车本身质量问题。但本案中投诉方的机动车出现的问题不满足规定中各项退车的情形,锦江4S店遂拒绝了投诉方的退车诉求。
锦江区消委会多次与天水4S店、锦江4S店、投诉人现场和电话沟通,最终达成了一项折中的协议退车方案:锦江4S店在扣除合理费用后,以111394元的价格回购了车辆,并额外补偿了投诉人在此期间产生的11000元费用,总金额为122394元。
案例二:钻石回购遭“缩水”
2024年6月,德阳市什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什邡市消委”)陆续接到15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城区部分黄金珠宝饰品经营店拒绝履行“按实收价全额回购”的承诺。消费者在购买时,商家承诺“购钻石满4年后,凭吊牌、票据、证书可按实收价全额回购”,但当消费者4年后到店要求回购时,商家拒绝履约。
什邡市消委接诉后,立即对涉诉四家珠宝店经营店开展调查。什邡市消委认为,消费者享有按约定实收价全额回购的权利,珠宝店应按承诺履约,故消费者的诉求应当予以支持。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珠宝店按照约定向消费者履行珠宝按实收价全额回购的承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为有效规范和促进黄金珠宝饰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什邡市消委联合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对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并发布黄金珠宝饰品消费警示,同时执法部门加大对黄金珠宝饰品经营店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已发生或有潜在行业风险的金银珠宝饰品经营单位实施“实地核查—预警审批—预警标记”监控。
此外,眉山市洪雅县消委会还公布了一起药店擅自替换处方药品的纠纷,商家因欺诈行为被责令“退一赔三”;资阳市乐至县消委会则为消费者追回1.8万元产后恢复服务费,警示商家不得过度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