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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唐千惠)4月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了解到,该《条例》为我省首部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刘忠俊 摄)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统计,截至4月3日,全省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1.9万处,不同程度正威胁着92.6万人生命和800余亿元财产安全。”据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钟波介绍,过去四川开展地灾防治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2011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而这两项法规施行距今已经过去十余年,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我省地灾防治工作实际。
如今,《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将有力提升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也能为全国其他类似地区的地灾防治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条例》共8章65条,包括总则、防治规划、监测预防、综合治理、避险搬迁、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条例》针对四川复杂的地质环境设计了多项特色内容:一是明确了“省市县乡村组点”七级责任,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专业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二是首次将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调查纳入条例,明确风险区管理要求,将隐患风险纳入规划管控,强化成果运用。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监管,创新将信用监管制度应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监管。四是“搬治结合”,单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章节,将我省避险搬迁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全链条细化避险搬迁工作流程,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里多次提到“预警”。对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谢安军介绍道,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一环,《条例》着重加强了预警平台建设、预警制作发布、预警信息传递、预警闭环响应等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预警的制作发布主体、程序,规范预警联合调度机制,强化响应处置闭环管理要求,旨在有效保障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