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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乔薇 记者 廖振杰 文/图)5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政策吹风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据悉,《措施》是我省第一个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综合性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措施》聚焦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加强税收金融支持、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优化创业服务保障四大方面,提出十五条举措,具有五大特点。
发布会现场
对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大。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增纳入创业补贴覆盖人群,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最高1万元提高到1.5万元,鼓励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
更加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导向。将创业补贴由一次性定额补贴调整成分段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与创业规模、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挂钩。对创业孵化基地,将根据基地载体入驻创业项目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进行奖补。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将按规定落实企业扩岗税收减免政策。
创新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出个人创业、个转企等涉及创业“一件事”场景,加强创业资源交易展示,促进优秀创业项目加快成果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创业项目商业保险产品,将创业失败人员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因创业失败产生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符合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规定的,按规定予以修复。
推动创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紧贴“15+N”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加大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中有创业需求人员的创业培训,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手工作坊等小规模经济实体。
注重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用。在加大财政资金“真金白银”支持的同时,也注意调动市场化专业机构培育创业主体、服务创业实体的积极作用。如,提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性专业化优势,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参与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和创业培训项目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