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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四川支持“村游”发展放大招了。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资金保障、市场主体培育、产品开发、品牌培育、人才建设等,为“村游”注入全新动能。
在加强乡村旅游项目资金保障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多项创新举措。政策鼓励各地统筹用好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资源,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支持。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跨行业跨部门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探索设立文旅商贸投资引导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旅游建设发展。
在支持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培育方面,《若干政策》拿出“真金白银”的硬核举措,通过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为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项目奖补;对新认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重点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项目奖补。
《若干政策》还强调“文化记忆”是乡村旅游的灵魂,鼓励开发项目植入在地文化元素。例如,支持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鼓励挖掘在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开发民俗风情、戏曲表演、非遗体验、旅游演艺等文化体验项目,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四川省文化旅游融合重点项目和四川艺术基金。此外,鼓励利用乡村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等资源开展文化创意设计,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支持优质旅游商品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
《若干政策》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涵盖十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加强乡村旅游项目资金保障、支持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培育、支持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外,还涵盖了拓宽乡村旅游项目投融资渠道、支持乡村旅游硬件设施建设、支持盘活闲置资产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复合利用土地建设临时旅游设施、支持乡村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支持乡村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推动乡村民宿健康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丰富内容,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此外,《若干政策》还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符合条件的小微旅游企业依法享受财政支持、贷款贴息、担保降费等扶持政策。同时,支持乡村户外运动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营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