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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宣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被郑重地递到法官吴仕松手上。当事人张某的声音有些哽咽:“这块‘石头’在我心中压了五年了,法院只花了七天时间就帮我解决了……这封法律文书,是带着温度的解忧书。”
故事始于2007年。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在当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张某急需卖房筹款。当她拿起当年的协议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需要李某共同签字。此后的五年时间里,张某与李某反复协商未果,无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吴仕松翻开卷宗时,目光在“患病急需治疗费”的字句上停留了良久。他当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与驻院特邀调解员组成双人调解组。调解室里没有剑拔弩张的针锋相对,只有耐心的倾听。“情字当先”——调解员拿起离婚协议,提醒李某当年好聚好散的约定;“理字为秤”——吴仕松指着医疗单据讲述张某的困境;“法字定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协议效力的条文被转述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给双方听。终于,双方达成和解。
吴仕松的工作却并没有结束。张某因房屋信息登记错误,在变卖房屋时遇到了困难。吴仕松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到不予办理变更手续的原因,并及时帮助张某更正信息,为她渡过了最后一道“难关”。
司法为民的温度,就藏在这七天的争分夺秒里,藏在法官多打的那通协调电话里,更藏在那页手写的感谢信中。宣汉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个案件,把“案结事了”的终点延伸到当事人舒展的眉头之间。
(吴仕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