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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泸州、乐山、南充、宜宾可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

2025-07-04 14:55:11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刘佩佩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张瑞灵

7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将于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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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截图

根据《通知》,省政府决定授权和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审批范围为: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所辖各县(市、区)。

《通知》明确,授权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权限内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权;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权限内的土地征收审批权、使用挂钩指标报征审批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授权和委托的省级用地审批权不包括国务院授权省政府行使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

《通知》还从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审批、加强监督管理三方面提出要求。

(蒋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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