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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自行车要把头盔戴上,不戴头盔很危险。”7月29日,在蓬安县杨家镇一重要交通卡口,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谢鸿对一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群众说道。
交警正在检查车辆
为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农村电动二、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力为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整治期间,该大队利用一早一晚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农村、乡镇、城乡接合部等主要路段路口,采取“定点+流动”“错时+延时”的模式,加大对电动二、三、四轮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大的路段加强巡逻管控频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正在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同时,该大队还注重宣传教育,不仅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和教育,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还积极向驾驶人和乘车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这种整治加宣传的模式很好,让我们直观地了解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后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杨家镇一位居民表示。
交警正在进行证件查验
“我大队已全面开展农村电动二、三、四轮车整治,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四轮车,须按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蒲彩猛表示,严禁无牌无证上路、严禁超员超载、严禁酒后驾驶。请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悉,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建了一支20余人的农村执法小分队,利用节假日和逢场天,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农村电动二、三、四轮车整治,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强化驾驶员宣传教育,为辖区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庞圆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