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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就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总体安排、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通知提出,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新时代全省“三农”家底,客观反映“三农”新面貌新成效新变化新情况,为科学制定全省“三农”政策,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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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体安排上,通知明确了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时序安排。
普查的对象是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时序安排是:2025年,组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组建乡级、村级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工作。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指出,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扛牢普查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职责明晰、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普查工作“一盘棋”格局,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通知还从严明普查纪律、加强质量管控、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成果应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蒋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