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8-86696397 商务合作:028-86642864

当前位置: 四川经济网 > 原创 >新闻详情

全国生态日丨四川高院发布3件鸟类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5-08-15 12:15:19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万川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杜静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营造爱鸟护鸟的浓厚氛围,护航鸟类繁育生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取并发布了3件鸟类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这3件案例分别是:鲜某华等六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何某平等四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古某、刘某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案。

据了解,案例一中,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的犯罪行为进行“全环节、全链条”打击,被告人最高获刑四年,有力震慑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行为。案例二中,被告人使用枪支等禁用工具猎捕红腹角雉等珍稀鸟类,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专家陪审员”制度,从物种鉴定、生态价值评估等专业角度为案件审理提供技术支撑。案例三中,被告人使用猎枪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老鹰并进行烹食,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通过案件审理,教育警示公众树立爱鸟护鸟意识,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行为,保护鸟类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保护野生鸟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精准高效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危害鸟类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鸟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鸟类是生态环境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对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着重要意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鸟类栖息地和迁飞通道,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人鸟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蒋师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