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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明年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

2025-08-28 15:08:03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刘佩佩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张瑞灵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李霁玥 文/图)8月28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丹介绍了四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总体考虑和推进情况。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方式,对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就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要求“加快推行‘扫码入企’”。

今年6月2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扫码入企’的要求,试点推广‘天府入企码’”。

“司法厅在组织专家论证、与企业座谈、开展风险评估和系统压力测试的基础上,研发推出了‘天府入企码’,并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试点。”李丹介绍,总体情况可概括为“双目标三个特点、两阶段四点成效”。

发布会现场

“一码”实现双目标

三个特点杜绝“乱检查”

据悉,“天府入企码”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监督,力图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以实现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执法部门“当严则严、应检尽检”的双目标。

具体可概括为三个特点。

一是严格规范与有力监督并举。据李丹介绍,系统具备登记生成入企码、执法人员出示入企码、企业扫码核验信息、执法人员录入检查结果、企业进行满意度评价、公众投诉举报等九大功能,不仅实现了行政检查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还能接受企业评价和监督机构实时监管,从机制上杜绝随意检查。

二是为基层减负与为企业松绑并行。李丹表示,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登记行政检查要素,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同时,执法人员出示“天府入企码”后,企业自愿扫码核验,可获取检查时间、执法单位和人员、执法检查事由和事项以及法律法规依据等相关信息,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是“有效减少检查频次”与“该查必查、应检尽检”并重。系统通过智能校验,一方面对超频次检查、未开展联合检查等情况进行预警,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另一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未落实检查计划等情况予以提示。

三个试点市取得“四点成效”

分两个阶段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自今年3月起,我们在眉山、绵阳、攀枝花三个市先行试点以来,‘天府入企码’在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李丹说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实现检查主体和事项规范化。眉山、绵阳、攀枝花分别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25个、486个、272个,清理后行政检查事项较清理前分别减少13%、10.8%、21.3%,确保检查主体和事项的合法性,有效遏制了随意检查。

二是推进“综合查一次”。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针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事项进行整合,在不减少检查任务的情况下减少进入企业频次,三市检查缩减率分别为36%、32%、24%,企业迎检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推进“非现场”检查。眉山、绵阳、攀枝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企业线上监管,非现场检查量占比分别提升至23%、21%、22%,实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

四是加强监督纠偏。系统对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超过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的,实现了线上预警235次。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主体没有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检查计划实施检查的,实现了线上预警73次、线下提示25次,确保了“该查必查、应检尽检”。

李丹表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将分两个阶段在全省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

第一阶段为试行阶段。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这阶段实行“双轨制”,执法人员可凭“天府入企码”,也可凭行政执法证开展检查,各地各部门同步完善全省基础信息录入,并可根据试行中的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

第二阶段为全面使用阶段。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亮码入企”,未按规定出示“天府入企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定期通报使用情况、视情况发布违规案例或者约谈责任人等方式予以督促,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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