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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部门联合发文 在全省开展强迫购物集中整治行动

2025-09-04 10:03:44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张肇婷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张瑞灵

四川经济网讯(乔薇 记者 刘婕)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强迫购物集中整治行动,纵深推进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26年底,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紧盯旅游购物活动集中区域,以旅行社、导游、购物场所、在线旅游经营者等为重点,统筹推进客源地与目的地同步治理,线上线下同步整顿,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失信惩戒有效衔接,对旅游市场强迫购物等问题开展全链条集中整治,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切身利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通知》中明确,集中整治重点任务聚焦五个方面:

一是严查旅行社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旅行社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不向导游支付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

二是严格旅游购物店监管,重点整治旅游购物场所采取“包厢洗脑”“上课培训”等手段误导游客消费、推销高价低质商品,与导游、旅行社串通勾结设置消费陷阱,采取围追兜售、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利用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不明码标注商品价格等行为。

三是严厉整治线上非法经营,重点整治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在线渠道招揽游客、组织旅游活动,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误导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虚假承诺、违规收取定金等行为。

四是严惩导游违规执业,重点整治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执业,与旅行社、购物场所串通诱导欺骗游客消费,直接或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强迫游客购物,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甩团甩客,在服务中态度恶劣、刁难游客、不按约定提供导游服务等行为。

五是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发挥信息技术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加大电子合同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应认定、尽认定”原则,加大失信主体认定力度,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禁业等惩戒措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持续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擦亮“锦绣天府、安逸四川”文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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