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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唐千惠)10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唐千惠 摄)
林木种子是森林资源和林木种业的基础“芯片”。四川是全国森林资源大省、种业大省,优良林木种子更是推动我省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据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委员王鸿加介绍,《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自2009年施行以来,为促进我省林木种业振兴、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如今,为适应林木种子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衔接落实上位法规定,维护法制统一,依法推动我省林木种业高质量发展,修订条例十分必要。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共7章32条,强化了种质资源保护、牢牢守住林业发展“芯片”,增设了“种业创新”专章、激发科研单位和企业育种积极性,将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服务“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推动四川从“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迈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对珍稀濒危、特有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五类种质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并对完善抢救性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域管理活动等内容进行强化。同时,《条例》还将《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中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科技等有关部门制定林木育种规划条款调整至第五章种业创新,作为引领性条款。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会同科技等相关部门制定全省林木育种规划,立足现有种业基础与区域功能布局,分类明确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等不同林种树种的育种目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万洪云表示,省林草局还将积极推进四川省林木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申报国家级分中心,并建立省级长期林木育种科研试验基地等,大力实施种业创新,激发种业发展动能。
同时,省林草局还将推进全基因组选择育种、细胞工程育种、分子设计育种等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选育一批优质、高产、抗病、抗逆的突破性林木良种。并开展林木良种规模化、标准化繁殖关键技术攻关,推广高世代种子园营建、无性系嫁接、轻基质容器苗产业化生产等新技术,加强重点良种基地、专用采穗圃和保障性苗圃等建设,全面提升良种苗木生产培育能力。
“我省于去年完成了首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类别、数量及分布情况。”万洪云说,下一步,省林草局将充分利用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筑牢林木种业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