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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李霁玥)“‘十四五’期间是全省民政系统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五年,是在弱有所扶、幼有所护、残有所助上积极作为、富有成效的五年。”11月7日,“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在蓉举行。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介绍了四川当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
在“弱有所扶”方面,四川省着力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作为全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数最多的省份,全省民政部门正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推动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政策向低收入人口延伸、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已连续11年提升,目前分别达到每月826元和62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也连续6年增长,现为每月1074元和806元,低保、特困标准的城乡与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通过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实现困难群众的及时发现与精准救助,已有144.3万脱贫人口和34.9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纳入低保或特困保障。对临时遇困群众,则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确保其可就近就地获得及时临时救助。
在“幼有所护”领域,四川多元化保障特殊困难儿童需求,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等群体。通过提升保障标准、拓展服务对象与充实服务内容,切实维护各类特殊儿童的权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集中养育标准已从2020年每月1400元提高至1750元,社会散居养育标准从每月900元增至1350元。
服务对象不断拓展,2019年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24年又将流动儿童纳入政策关爱。保障内容持续充实,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制度,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读高中至硕士研究生的对象予以资助,并实施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提供信息收集、巡查巡访、心理关爱与监护干预等专业服务。
在“残有所助”方面,四川不断提升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能力,聚焦“惠残、扶残、助残”,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关爱措施。连续4年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十四五”期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99亿元,惠及90万困难残疾人和110万重度残疾人。
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体系持续完善,通过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提升患者生活自理、社会适应与就业能力,促进其回归家庭与社会。同时,坚持开展“康辅工程”,为1.4万名困难残疾人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实施“索玛花开”项目,为凉山、阿坝和甘孜等地困难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已帮助上万名群众重见光明。
张晓玲表示,下一步,省民政部门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推动落实,不断提升困难群众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
(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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