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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蒋师帅)“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95.7亿元,引导撬动市(州)共同筹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市(州)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新闻发布会,财政厅副厅长陈诚就财政政策支撑省内跨界河湖治理有关情况作介绍。

陈诚回答记者提问(主办方供图)
陈诚说,近年来,财政部门会同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坚持“边探索、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发展路径,经过近十年探索,形成了综合性较强、覆盖面较广、精准度较高、激励性较好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撑。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四川出台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推动流域实现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模式上,四川以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为目标,探索全流域整体推进路径,已建立起川渝长江、川甘黄河、川滇黔赤水河等跨省流域,以及省内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重点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推动上下游地区协同改善流域水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机制。
“特别是聚焦省内重点流域,建立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陈诚说,坚持因河施策,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典型问题—针对性补偿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相连接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走出一条“一河一策”的四川特色路径。
陈诚举例说,对水质待改善提升的沱江流域,采取“奖励达标、鼓励改善、惩戒下降”方式,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保好水”与“治差水”任务并重的岷江流域,上游4个市(州)和中下游6个市之间资金筹集与分配实行差异比例,构建“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良性互动;对环境质量整体良好、但局部污染较重的嘉陵江流域,根据干支流生态功能重要性和流域治理难度差异化分配补偿资金,既保证优良水质得到巩固提升,又聚焦局部污染水体加大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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