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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条例》12月施行 高水平法治护航新区高质量发展

2025-11-28 21:31:37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高艳校对:曹越责任编辑:杜静审核:杨璐

四川经济网讯 (记者 杨波)11月28日,《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举行,记者从现场获悉,《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已于9月30日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宜宾三江新区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勇立潮头、示范引领,为四川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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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宜宾三江新区是2020年2月18日批复设立的四川省首个省级新区,下辖6个镇街。中央编办批准为副厅级机构,省委编办批准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五年来,宜宾三江新区紧扣省委赋予的“四区”定位,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GDP连续迈上五个百亿台阶、突破60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翻了近两番、突破1600亿元,全口径税收突破100亿元,先后荣获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第四批国家示范物流园等荣誉。核心区临港经开区在国家级经开区综评中连续两年位列西部第一。

宜宾三江新区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而生,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而建。当前,宜宾三江新区已由全面建设进入建设与管理、提速与增质并重的关键阶段。制定《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是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适应改革需要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创新举措,也是赋能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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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产业蓬勃发展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共九章四十六条,涵盖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教创新、产业集聚、开放合作、绿色低碳、服务保障、附则。《条例》从法律层面赋予三江新区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重要支撑平台、“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节点等定位,明确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厘清省级部门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在三江新区建设发展中的职能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三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宜宾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光永表示,制定《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既是适应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新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赋予行政管理权限、强化要素支持保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同时也是固化新区近年来改革成效的需要,通过立法将已形成的建设发展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进一步把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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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风貌

《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的出台,为新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方向指引。三江新区将按照“锻产业长板、补服务短板、育未来增量”发展思路,以公司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场景招商等十大招商新模式为抓手,强化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三大先进制造业竞争优势,培育新材料、人工智能、量子科技三大未来产业,提升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检验检测、品质商贸、会展经济、信息服务六大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以“3+3+6”为骨架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目前,三江新区已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75家、瞪羚企业1家,拥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家。积极推进“江源行动”,与清华大学欧阳明高院士、北京大学鄂维南院士、清华大学张强教授、中科院崔光磊研究员等合作建设固态电池核心材料等新型研发机构;创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8个,其中国家级平台3个。《宜宾三江新区条例》指明了创新发展的战略方向、主体角色、机制内涵和关键任务,三江新区将为新区企业、高校等科研机构、创新创业群体提供更为完善的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将三江新区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科技创新高地。

(图片由三江新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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