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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12-19 14:52:44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张肇婷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杜静

四川经济网乐山讯(蒋培路 记者 黄晓庆 文/图)12月18日,《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坚持人民城市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乐山主城区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将乐山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_副本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记者问。

记者了解到,《条例》的制定历时一年多,经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过程参与条例的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00余条。

《条例》共28条,紧扣“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定位,以立法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各环节协同推进,结合市区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厘清管理体制,明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一负责主城区规划,统筹指导建设工作,市中区、五通桥区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建设管理和执法工作。

《条例》突出规划引领,强化项目支撑,着力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将主城区规划建设与城市更新、“缓堵保畅”、“四公一农”等重点工作有机衔接,推动城市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深度挖掘乐山“山、水、城、佛”交融共生的独特自然本底与历史文脉,助力乐山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加快建设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的幸福美丽新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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