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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4#-5#脱硫站酸气连通线位于彭州市葛仙山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彭州4#—5#脱硫站酸气连通线
建设单位: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葛仙山镇、隆丰镇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彭州4#—5#脱硫站酸气连通线,全长约7.8km,管径DN150,设计压力6.3MPa。酸气管道为Ф168.3×(7+3)镍基复合管(L360QS+UNS N08825);外保护套管为无缝钢管Φ355.6×8 L360N PSL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滨河北路998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号码:028—6098674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1号卷石天地大厦A座4、5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号码:15123370521
邮箱:87178469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中石化川西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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