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8-86696397 商务合作:028-86642864

当前位置: 四川经济网 > 产业 >新闻详情

三部门明确:这些液态食品可道路散装运输

2026-02-10 08:36:22 稿件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魏文红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杜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交 通 运 输 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 告

2026年第7号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制定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6年2月3日

网站截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