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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凉山交警查处了一起实习期驾驶人高速逆行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查处现场
据悉,1月13日晚,凉山交警在S7成会高速夜巡时发现一车辆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依法将其拦截。经核查,驾驶人曲比某某所持驾驶证仍处于实习期。据其陈述,因对路线不熟悉,错过出口后,曲比某某心存侥幸,便在高速上直接掉头逆行。民警对曲比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凉山公安交警提醒:实习期不能独自驾驶汽车上高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增驾后实习期可驾驶原准驾车型,请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如出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情况,要采取合法、安全的方式及时纠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驾驶人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在车道正常的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后,立即报警。
(杨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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